1.高温工作时间规定

2.夏季施工温度界定规定

3.国家规定高温超过多少度

4.气温超过38度有什么规定

高温工作时间规定

广东高温天气38度标准_广东高温天气38度标准是什么

高温工作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时,当日应停止工作;

2、日最高气温达到38度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时到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时到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在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日预报气温最高达到40度以上的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要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度以上、40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夏季施工温度界定规定

法律分析:按当地气象台发报的温度达到38度以上才能够停止室外施工工作。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国家规定高温超过多少度

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这个室外35°、室内33°可以作为参考。

至于学校,还是看气象预报吧,建议的应对措施如下,基本没有学校停课的说法,具体咨询当地气象或教育部门比较好。

高温预警信号分,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预警信号

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2.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

4.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对老、弱、病、幼人群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气温超过38度有什么规定

国家规定,享受高温补贴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室内不能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