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铸造企业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新乡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新乡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3.东营重污染红色预警通知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铸造企业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对水泥、铸造、煤电、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实施生产调控措施。安监部门要指导各重点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合理调度,确保设备和电网运行安全,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加强督导,各县(市、区)要包企到人,加强日常现场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取措施的企业严格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信、环保、发改、安监等部门要建立现场督导制度,开展不定期督导、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处理,在全市通报。
新乡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新乡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8日至11日,受连续均压场、高湿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全省大部分城市将出现重度污染,我市将出现3天重度污染。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根据《新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经市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2月6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合理安排户外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绩效先进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其他企业应严格按照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其中涉及禁止运输和禁止公路运输的企业按照管控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请各县市区加强对本辖区排放废气污染物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扬尘源减排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经过审批的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调度指令科学安排清扫保洁工作方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督检查。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停工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监督检查。
移动源减排措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主城区环路以内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禁止通行;物流园等大宗货物运输场所禁止公路运输;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市控车办持续开展重型车辆尿素使用情况,油品、尾气抽检工作。预警期间,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行,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除值班、执法执勤、应急等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疫情防控物资及民生保障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其他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停止作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洁净型煤检验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四、按时报送应急日报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地于每日上午11时前,将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市攻坚办将根据报送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670699
2021年12月6日
东营重污染红色预警通知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东营重污染红色预警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结合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20年12月9日起,我市将连续多日出现不利气象过程,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0年12月9日17时将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于2020年12月9日22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请切实按照职责分工,在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应急措施基础上,取以下强化措施: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必须按照2020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Ⅰ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务必确保措施到位、落到实处。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需要外,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倡导幼儿园、中小学停止室外活动。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