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动物可以预报天气?
2.请问县新闻中心和县电视台是同一个部门吗,有什么区别么,谢谢
3.气象服务工作暂行规定
哪些动物可以预报天气?
在自然界中,有些动物为了生存不断适应环境变化,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对一些天气变化具有较敏感的反应能力。
水母能在15小时前捕捉到暴风雨来临的信息,并从容地把身体隐藏到安全地带。生物工程学家研究发现,水母有一个可以感觉超声波的“耳朵”,“耳朵”前端细细的棒状物上带一个圆球,其中充满液体,上面有一个小小的石子浮起,并与神经末梢相接触。当圆球接收超声波时,由小石子传给神经,水母就知道大风就要来了。
泥鳅有“活气压计”之称,晴天时,待在水底一动不动,当风雨来临前,它会卷曲身体游泳。当它在水中上下左右十分起劲地翻动时,要不了多久,可能会下雨。
在动物界,青蛙被称为“活晴雨表”,这是由于青蛙皮肤的特点造成的。空气干燥时,皮肤水分蒸发加快,青蛙需待在水中保持皮肤湿润;而在阴湿多雨的季节,皮肤水分不易挥发,它就跳出水面。因此,蛙成为非洲土著居民观察天气变化的“活晴雨表”,当地人只要看到树蛙由水中爬到树上,便动手做好防雨工作。
1794年初冬,法国军队入侵荷兰。荷兰人无力应战,迫不得已,只好打开运河闸门,想用水淹没道路阻止法军进攻,法军面对茫茫大水准备打道回府。就在这时,略懂生物常识的法军司令发现了蜘蛛异乎寻常地在加倍织网,急令部队停止行动,原地待命。因为他明白,只有在晴朗严寒的天气里,蜘蛛才会有如此举动。果不其然,不久气温骤然下降,水面很快结了冰,法军踏冰长驱直入。
假如你看到蚂蚁巢越筑越高,你得准备好寒衣,这年的冬天可能会很冷。
大科学家牛顿有一次听牧羊人说天要下雨,但他表示怀疑,因为当时天气异常晴朗。可是不出半小时,果然下起大雨。牛顿大为吃惊,便去请教。牧羊人指着他的羊群说,是羊的某些行为告诉他将要下雨。羊是一只“活湿度计”,如果山羊躺在屋檐下,天就有雨;而羊在草地上蹦跳,必为晴天。
在西伯利亚也有一种“活湿度计”金花鼠,在晴朗的天气里,若金花鼠发出刺耳的尖叫,并蹿来蹿去,不久乌云就会笼罩天空,顷刻雨至;若金花鼠在早晨高声叫,说明傍晚时分就会出现坏天气。
请问县新闻中心和县电视台是同一个部门吗,有什么区别么,谢谢
这样跟你解释吧,有些县的新闻中心和电视台是上下属关系,是新闻中心属于电视台的一个部门,专门为电视台撰写新闻。还有的县的电视台和新闻中心是平等关系,意思是新闻中心已经脱离电视台成立了独立的一个机构,这样的情况下,新闻中心不仅给电视台提供新闻,还未其他新闻媒体,比如:当地报社,和杂志社提供相关新闻,这样的新闻中心和电视台是合作关系,希望能帮到你。
气象服务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发展气象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气象服务的效益,使之更好地服从于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的总目标,根据气象工作的方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保护人民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是气象工作的宗旨,是全体气象工作者的共同职责。第三条 气象工作应全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农业服务为重点。第四条 气象服务力求准确、及时、优质,把提高服务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放在首位。第五条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大力加强公益服务的同时,要积极发展专业有偿服务。第六条 地方气象服务工作由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为地方的气象服务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领导和布置,服务重点按当地经济建设的特点确定。
气象科技扶贫是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的专业气象服务,在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地区应为气象服务的重要任务。第二章 服务的分工和协作第七条 气象服务体系原则上按行政区划布局,以便为各级政府和各地经济建设服务。省会(自治区首府)所在市未设置气象台的原则上不再单独设立气象台,由有关省(自治区)气象台负责该市气象服务。地区行署所在县,亦照此办理。第八条 气象服务体系分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和县4个层次,各自负责责任区内的气象服务工作。气象服务责任区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分,其中:
(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开发布的天气预报、警报的范围一般以责任区内的为主;
(二)为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部门特殊需要而提供的内部气象服务,其范围可不受责任区的限制;
(三)海洋天气预报、警报的服务责任区按国家气象局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气象服务必须树立整体观念,加强相互合作和支持。跨责任区或涉外的气象服务,有关气象局、台、站应加强协商合作,确保任务完成。第十条 要密切各级气象台、站天气预报服务联防的关系。上级台有责任指导下级台站:天气系统上游地区的台、站应为下游地区的台、站提供重要天气信息,协助下游地区的台、站做好灾害性、关键性天气的预报服务。第十一条 从实际需要出发,组织重要天气预报、情报联防。跨省(自治区)、地区的重要天气联防,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地区(市)气象局直接洽商,上级气象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第三章 公益服务第十二条 公益服务是指为社会提供的无偿气象服务。其主要范畴:
(一)为各级政府组织的防灾抗灾、指导生产建设提供的气象服务;
(二)为各级政府计划、统计部门编制计划、年报等内部提供的材料;
(三)为军事活动、紧急求援和特殊任务提供的天气预报;
(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电话询答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的通用性的天气预报、警报等。第十三条 天气预报服务应将灾害性、关键性天气的预报、警报服务放在首位。要早研究,早部署,早准备。当预计可能出现重大灾害性、关键性天气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以利政府部门尽早作出防灾抗灾和趋利避害的决策。第十四条 不断改进和充实广播、电视、报刊和电话咨询等公众服务的方式和内容。电视广播使用全国统一的气象符号。第四章 专业有偿服务第十五条 为国民经济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需要而提供的专业气象服务,实行有偿服务。其性质属科技咨询服务范畴。第十六条 专业有偿服务的项目包括:
(一)专业气象预报;
(二)专业气象情报;
(三)应用气候分析和气候资料加工;
(四)大气环境评价;
(五)现场大气测试和气象保障;
(六)对外部门气象观测原始数据的技术鉴定或审核;
(七)其它气象科技服务。第十七条 为国防、民航部门提供的航危报,为水利(防汛)部门提供的雨量报,常规加工的基本气候资料以及与气象部门连接的专线气象电路,按国家气象局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专业气象服务应具有结合专业紧、针对性强的特点,必须了解生产建设的全过程,建立专业服务的气象指标和方法,在“专”字上下功夫。第十九条 专业有偿服务应由供需双方协商订立并信守服务合同。其内容、格式可参照技术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